买POS机“自刷自还”信用卡被判刑!刷卡机pos哪个好 | |
发表时间:2022-03-23 阅读次数: | |
POS机咨询微信号:pospay12 或QQ:506968290 pos机商城(http://www.pospay39.com/)讯: 信用卡积分可以兑换成卡钱,银行的优惠活动已经成为犯罪分子的“赚钱机会”。收缴数百张信用卡,购买POS机和“自刷自还”虚构自来水700多万元,骗取积分、兑换刷卡款,非法获利10多万元。这样的“羊毛收藏”涉嫌欺诈!
“羊毛”一词进入公众视野只有20年了。在过去的10年里,“羊毛党”已经从谨慎的生活发展到了大规模的网络黑灰色产业链:上游提供工具支持,包括软件、手机卡、银行卡等;中游具体的“羊毛收藏品”的实施;下游负责兑现销售,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转售优惠券,或与线下商户盈利。
这种产业化运作模式决定了“毛方”与平台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,可能涉及许多民事和刑事交叉问题和刑事指控,包括诈骗罪、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、妨碍信用卡管理罪等。
近日,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《检察风云》杂志联合推出“公诉直播”节目,直播检察机关起诉的信用卡管理诈骗、妨碍案件的审理情况。
在2018年5月至2020年3月期间,被告卢和杨针对一家银行的信用卡积分交换和刷卡活动。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,他们利用自己及亲友收缴的100多张信用卡,通过自己购买的POS机刷卡,“自刷自还”虚拟银行自来水700多万元,骗取信用卡积分兑换刷卡款或参加其他优惠活动,非法获利10万元以上。
此外,2020年7月,公安机关在被告杨和胡的共同住所查获了POS机和多张他人名下的信用卡。
案发后,三人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吕、杨将诈骗所得赃款全部返还,杨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,帮助公安机关破案,做出了巨大贡献。
2021年12月1日,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卢、杨、胡涉嫌诈骗、妨害信用卡管理。
公诉人认为,被告吕和杨合谋通过伪造信用卡交易记录,骗取银行信用卡积分,并将其兑换为消费卡。犯罪金额超过10万元。这种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,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
最终,法院判决: 1、被告卢某犯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5.5万元。 2、被告杨某犯诈骗罪、妨害信用卡管理罪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6.5万元。 3、被告胡某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,缓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 |
|
上一篇:为什么磁条信用卡在POS机刷卡机上刷卡的时候需要认证?假卡多,POS机排行榜前十名 | |
下一篇:“拉卡拉小青”智能客服火了,电销POS机刷卡机再上新闻,拉卡拉被多家银行拉黑名单 |